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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现在70多了,当兵训练时间腿受伤,现

139****1896 北京 其他咨询 2020.06.06 08:39:37 489人阅读

你好,我爸现在70多了,当兵训练时间腿受伤,现在走路都快不行了,前几年找过人给办没办下来,我现在应该咋办,国家还管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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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队服役期间,无论是公伤还是训练伤,复员回地方前,必须要有军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诊断证明。当你拿到由部队出具的伤残等级证明后(也就是残疾证),回到入伍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优抚与安置科做进一步的换证手续,拿着残疾证到地方民政部门指定的拥军医院,进一步确诊后,换成地方的残疾证。我国现执行的是04年国家出台的《军人抚恤条例》,文中有明确规定。这是一项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军人的这项权力。伤残的等级不同,待遇也不相同。具体对应伤残等级所给的抚恤(也就是补贴),都是国家给序发放,到时都是所在地域民政部门通知本人,领取。具体有什么待遇,按国家政策,都是优先照顾,比如,银行贷款,个体经营(减免三年税收),个人花费医疗费用,购房等等,都是优先照顾的。

2020-06-06 08:54:37 回复

法律中,生育津贴单位部分扣税是不需要,据相关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生育津贴扣税吗《南宁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男职工如配偶属农村户口或无工作单位,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男职工参保后怀孕并生产、自然流产或需要终止妊娠的,按办法规定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财税〔2008〕8号文中只针对生育妇女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并未包含男职工依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生育津贴扣税吗鉴于上述情况,我中心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进行请示,得到答复如下:“凡符合国家规定允许享受的由社会保障部门给予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和生育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男职工按国家规定取得的生育医药费用补贴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部分地区税务干部理解,如果没有政策文件明确,当地税务机关不会给予免税待遇。生育津贴扣税吗也有的税务干部支持案例中的做法。建议对这一政策尽快予以明确,否则如果因此没有扣缴个税,就是存在责任的争议。比如,假设该男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就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和生育津贴扣缴个税,那么是应该追究所在单位的扣缴责任,还是追究社保部门的扣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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