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是包打听,自己的事自己定
科目一考过后,有效期3年。 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行驶证申领和使用限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文件中,将延长行驶准考证明有效期,从2年延长至3年。此外,补考预约间隔时间也缩短为十天。 123号令限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决裂格的,能够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决裂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应当再次预约考试。 在行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行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出五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行驶技能考试各有10次考试机会。需要注意的是,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决裂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行驶常识考试无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行驶常识考试决裂格的,已通过的道路行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决裂格的,再次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二十日缩短为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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