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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婚内丈夫欠债逾期,离婚后,女方要还吗?会不会被起诉,上征信吗?

135****6755 广东-广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5.25 14:49:48 420人阅读

你好,我想问下,婚内丈夫欠债逾期,离婚后,女方要还吗?会不会被起诉,上征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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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40763条

你好,你直接诉讼解决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自己出庭效果不明显,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离婚并向法院 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先夫妻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赌债等债务,则不需要共同偿还。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2020-05-25 15:4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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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被法院起诉不会上征信,但是但判决后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者用违规手段影响法院判决会影响征信。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扩展资料:《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时指出: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2020-12-02 10:46:20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773条

如果是为婚内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对方起诉女方一起偿还,女方应当承担一半的债务

2020-05-25 15:0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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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80800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西-南宁 咨询解答:8178条

你好,如果是夫妻债务当然是要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无需偿还。法律咨询涉及个人隐私,如需要深入了解,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的电话和微信同号,如有需要可添加进一步咨询。

2020-05-25 15:36:01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919条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是要偿还的。

2020-05-30 11:05:19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8177条

你好,债务如果用于共同生活就属于共同债务。

2020-05-25 16:16:28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0122条

同类型事情我们遇到比较多,有需要可以随时商议从您表述上来讲不是很清晰明了,不能很好的下判断

2020-05-25 16:15:54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58026条

你好,需要看该笔款项用于什么地方。

2020-05-25 15:5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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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丈夫逾期还款,影响妻子的征信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信用卡偶尔一次迟还款,是不会影响信用记录的。还款延期会影响使用人的个人征信问题,严重的话对日后的信用卡申请,贷款(车贷,房贷)都会有严重影响。
商业银行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其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客户偶尔出现逾期还款,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就足以证明客户信用状况正向好的方向发展。目前,商业银行大多以逾期还款6次或以上,来作为判断个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节点
如果申请人信用逾期严重的话,那么是一定会给日后申请房贷带来影响的,根据银行规定,如果借贷人在两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以上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话,那么就会无法申请贷款了。

你好,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意见】
这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用偿还,所以如果封了便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将夫妻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规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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