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没有判离婚,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机会非常大,法院一般都会给予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只要举证证明具有上述法定情节之一的,就可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便会据此判决双方离婚。
还是会看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有你媳妇的名字就可以。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