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能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只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如果长期在外暂住的,还应当由长期暂住地派出所出具。必须是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根据公安部新规,违法犯罪记录不对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派人到公安派出所进行开具,必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办理出国、移民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其它方面所需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派出所不对个人开具。
无违法犯罪证明的开具范围:
一是国家行政单位、司法机关等相关单位根据相关业务的开展,进行调查需要出具该证明。
二是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特殊的工作、特殊岗位人员招录时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该证明。
只有这两类,除此之外不予出具该证明。只能由单位或者组织通过正规的介绍信或者证件到公安机关开具。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犯罪记录又称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犯罪记录是不会消除的,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会伴随着个人。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综上,犯罪记录是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除的,但如果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所判刑罚较轻,犯罪记录会被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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