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在建筑公司工地受伤,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然而建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以缺乏直接目击证人及现场记录为由,撤销了工伤认定。这使得案件陷入困局,李XX的工伤认定面临被否定的风险,证据链条看似断裂,多方法律关系相互交织,让整个案件如同一个难解的“死结”。
证据补强:挖掘关键证据
面对一审的不利局面,执业6年、承办近500起案件的卓玛律师没有气馁。她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重要性,决定从证据方面进行突破。在二审中,卓玛律师提交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以此证明建筑公司知晓并认可工伤事实。同时,她还发现证人杨XX(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亲属)的一审证言存在矛盾,其客观性存疑。通过这些证据的补充和对证人证言的分析,卓玛律师为案件的反转奠定了基础。
法律适用与事实论证:精准出击
在法律适用方面,卓玛律师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她明确指出建筑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李XX受伤非因工作原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事实论证上,卓玛律师结合医学常识及务工人员实际情况,说明李XX因内伤延后就医的合理性。并且强调仲裁裁决已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程序合法。她的这些观点有理有据,为二审的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持。
从2025年接案到二审判决生效,卓玛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为李XX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建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维护了李XX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