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受自然人李X招用,在风电项目施工站工作时不慎跌落水池受伤,伤情严重。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但建筑工程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竟撤销了工伤认定决定。此时,距离上诉期限截止只剩最后7天,当事人陷入了极度的困境,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当事人找到了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心艳律师。罗心艳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300余件,尤其擅长工伤赔偿案件。她深知此类案件中准确认定合同性质和用工主体责任的重要性。面对紧迫的时间和复杂的案情,罗心艳律师没有丝毫犹豫,决定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寻找一审判决的漏洞。
第1天,罗心艳律师完成委托手续,当晚便开始仔细研究一审判决书和所有案件材料,标注出关键信息和可能存在问题的点。第2天,罗心艳律师确定上诉核心思路,即一审法院对案涉《定作承揽合同》的性质认定错误,案涉合同实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建筑工程公司构成违法分包,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第3天,罗心艳律师围绕上诉核心观点撰写上诉状,详细阐述合同性质和法律依据。第4天,罗心艳律师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二审庭审做准备。第5天,罗心艳律师与当事人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细节和相关情况,完善证据链条。第6天,罗心艳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第7天,罗心艳律师收到二审法院的受理通知,悬着的心稍微放下了一些。
二审阶段,罗心艳律师全面出击。她向二审法院明确指出案涉合同性质应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而非普通承揽合同,一审定性有误。同时,她指出合同系事后补签,公司有逃避责任之嫌。还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公司违法分包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且,结合人社局提交的住建部门复函和工伤认定阶段的询问笔录等证据,与建筑工程公司的抗辩意见逐一质证。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驳回建筑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合法有效,建筑工程公司需承担当事人此次事故的工伤保险责任,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该建筑工程公司负担。不过,目前建筑工程公司尚未履行赔偿义务,罗心艳律师已告知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当事人保留了实现权益的最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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