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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办公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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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128人看过
导读:外出办公途中自己摔伤,通常算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自己摔伤也属因工作外出受伤害情形,但需证明是在办公途中且因工作外出,同时满足其他认定条件。
外出办公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场景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状况。对于那些需要经常外出办公的人来说,在外出途中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就比如有人在外出办公的时候不小心自己摔伤了,这时候大家就会很关心,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呢?毕竟工伤认定关乎着后续的医疗费用赔偿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着打工人的切身利益。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里重点关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一条。外出办公途中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关键就在于是否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如果是因为前往办公地点、开展工作相关活动等工作原因导致自己摔伤,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比如小李是一名销售人员,外出拜访客户的路上不小心摔倒受伤,这种情况就符合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条件。

二、认定工伤的具体流程

首先是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后是提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最后是审核与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自己摔伤认定工伤的难点

自己摔伤认定工伤存在一定难点。难点主要在于证明“工作原因”。不像交通事故有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等明确的证据,自己摔伤往往没有第三方的证明,需要职工自己收集证据来证明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比如要证明自己是在前往办公地点的合理路线上,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外出等。

比如小张外出办事时自己不小心在楼梯上摔倒,他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当时是去和客户谈业务,并且是走的合理路线。如果无法充分证明,就可能导致无法认定为工伤。

四、收集证据的要点

要认定工伤,证据收集很关键。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证明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外出办公;与工作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明外出的目的是为了工作;现场的照片、视频,证明自己摔倒的地点和情况;证人证言,如果有同事或者路人看到自己摔倒,可以请他们提供证言

比如小王在外出送货时摔倒,他及时用手机拍摄了摔倒的地点和周围环境,还让一起送货的同事写了一份证人证言,这些证据都有助于他认定工伤。

外出办公途中自己摔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能否证明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认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难点,但只要按照流程收集好证据,还是有很大机会被认定为工伤的。不过,认定工伤后还可能会遇到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不配合等问题。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解决这些棘手的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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