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工地上,建筑工人每天都面临着各种潜在的危险,像从高处坠落、被重物砸伤等意外时有发生。一旦发生工伤,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工伤保险赔偿的问题。毕竟工伤不仅让他们身体受苦,还可能影响家庭的经济收入。那建筑工人走工伤保险赔偿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医疗费用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里,医疗费用是很重要的一项。当建筑工人发生工伤后,去医院治疗产生的挂号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都在赔偿范围内。比如小李在建筑工地被掉落的砖块砸伤头部,被紧急送往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他做了各项检查、接受手术以及后期康复治疗,这些费用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过要注意,在治疗时要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但病情稳定后要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
建筑工人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就是停工留薪期。在这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比如小张在工地干活时腿部骨折,需要在家休养几个月。这几个月他虽然不能工作,但单位还是要按照他受伤前的工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待遇赔偿
如果工伤导致建筑工人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能获得不同的赔偿。比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还会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如果是五级、六级伤残,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也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本人工资13个月等,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同样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亡待遇赔偿
如果建筑工人因工伤死亡,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建筑工人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可能还会遇到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有差距、后续康复治疗费用问题、用人单位不配合等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身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可以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问题,理清后续流程,并提供专业建议,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