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房屋买卖是一件大事,关乎着人们的安居乐业。周女士满心欢喜地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合同,支付了78万元购房款,本以为能顺利拥有自己的房子,却没想到遭遇了卖家违约的糟心事。卖家不仅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还拒绝退还购房款,这让周女士陷入了困境。
在迷茫之际,周女士找到了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的姚厅律师。姚厅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让周女士看到了希望。
接手案件后,姚厅律师首先仔细研究了周女士与卖家签订的《安置房买卖合同》。这份合同详细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明确规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若卖家无法交付房屋,需退回周女士已支付的购房款。然而,卖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姚厅律师并没有被卖家的抗辩理由所影响。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对卖家的每一个抗辩点都进行了深入分析。卖家张女士提出与何先生已离婚,约定涉案房屋归何先生处理,所涉债权债务全部由何先生承担,与自己无关。但姚厅律师指出,在本案债务发生时,两人仍属于夫妻关系,且均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共同履行合同义务。他们内部的责任分配约定,不足以对抗债权人主张债权。
对于卖家提出的利息计算标准过高、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律师费过高以及中介费与本案无关等抗辩理由,姚厅律师也一一进行了有力反驳。他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卖家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违约金、中介费、律师费和保全担保费等。
在法庭上,姚厅律师据理力争,用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为周女士争取合法权益。最终,法院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观点,判决卖家何先生和张女士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周女士返还购房款78万元及违约金,支付中介费10000元,支付本案律师费30000元和保全担保费3000元。
这场胜诉,不仅为周女士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让她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姚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帮助周女士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
律师基本信息卡片:
律师姓名:姚厅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510706231
服务地区:广州
执业理念:有担当,更出众
擅长法律领域: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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