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在工作中不幸受伤,本应得到用人单位足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然而用人单位却未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就赔偿金额僵持不下,张X陷入维权困境。2024年5月,张X来到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戴丽萍律师接手了此案。戴丽萍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劳动工伤案件占比约50%,有着丰富的劳动争议处理经验。面对张X证据有限、赔偿金额不明的情况,戴丽萍决定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
距离仲裁开庭还剩15天。第1天,戴丽萍与张X签订委托手续,详细了解案件经过,收集张X手中现有的病历、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资料。第2天至第5天,戴丽萍前往张X工作地点,与同事、主管沟通,获取他们的证言,以证明张X的工作情况和受伤经过。第6天,戴丽萍根据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精准计算各项赔偿金额,明确仲裁请求为216006.73元。第7天至第10天,戴丽萍整理证据材料,撰写仲裁申请书,并提交至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11天,仲裁委受理案件并通知双方开庭时间。第12天和第13天,戴丽萍针对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进行分析,制定应对策略。第14天上午,仲裁审理开始,戴丽萍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与对方代理人进行辩论。下午,戴丽萍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强调张X的实际困难和合法诉求。第15天,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各项工伤保险相关赔偿共计145500元,款项分两期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2024年6月,用人单位按照调解协议支付了第一笔赔偿款。因第二笔赔偿款支付时间尚未到期,戴丽萍告知张X,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可凭借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张X保留了后续维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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