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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虚假宣传购房纠纷,律师助力成功退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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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3 · 1076人看过
房屋买卖专业律师 朱晨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87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60120221046790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946691891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朱晨阳律师(电话:19946691891),辽宁大连人,中共党员,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现执业于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海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曾就职于国企从事多年相关工作。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房屋买卖、房屋权属、土地纠纷、案外人异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债权债务、追偿权等)、婚姻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熟稔海南省法院处理案件流程。 曾承办大量疑难复杂的民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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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2月,原告因海南环境好欲购房养老及供小孩上学,受被告虚假宣传支付45万并签订合同,后发现合同有霸王条款、房屋面积不符且无法落户上学,房屋还被查封。朱晨阳律师从多方面分析,最终让对方退还房款并履行完毕。
开发商虚假宣传购房纠纷,律师助力成功退回房款

当事人在满心期待购置海南房产用于养老和孩子上学时,却陷入了开发商精心编织的陷阱。原告在多地考察得知无法购房落户,却被被告销售人员展示的“可落户可读书”广告吸引,匆匆支付款项并签订合同。签订后才发现合同存在霸王条款,房屋实际面积与宣传严重不符,且根本无法实现落户上学的承诺,房屋还被法院查封,当事人陷入了极度无助的境地。

朱晨阳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迅速从多个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他指出,被告虚假宣传的行为属于使用欺诈手段,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原告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同时,依据双方签订的《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四条第5款,被告将共有建筑面积销售给原告,明显违法违约。此外,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法院对房屋的查封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作为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与开发商的沟通协商过程中,朱晨阳律师始终坚定地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据理力争。他详细地向开发商阐述了其违法行为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的顺利推进。最终,在朱晨阳律师的努力下,对方同意向当事人退还房款,并且履行完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维护,从陷入困境到问题圆满解决,朱晨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让当事人重新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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