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的带领下,常先生前往售楼部参观。陈先生不断强调小区的升值前景和购买益处。尽管常先生多次表示没钱,陈先生仍称公司可以帮忙贷款,月供只需还到拿房,拿房后租金就能覆盖月供,相当于花几千元就能拥有一套房子。常先生在陈先生的指示下签署了订购协议,但协议字迹小且模糊,加上常先生年纪大、眼花,根本看不清内容。
协议签订后,陈先生要求常先生先交一笔钱,常先生表示只有部分现金,要等定期存款到期才有足够资金。陈先生主动帮忙垫付了一部分,并让常先生到期后归还。之后,常先生陆续向陈先生交付了多笔款项。然而,当常先生要求按约定办理贷款时,陈先生却称贷款月供增加,还需要高额手续费,甚至要求常先生用南京的房子办理抵押。常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多次要求置业公司退还已缴费用,但公司以常先生违反协议为由拒绝退还。
常先生找到郑州赵一律师寻求帮助。郑州赵一律师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仔细研究了常先生提供的订购协议、收据以及与陈先生的沟通记录等证据。他发现,置业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和欺诈行为,利用常先生的信任和信息不对称,诱使其签订协议并缴纳款项。同时,协议中的条款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加重了常先生的负担。
郑州赵一律师认为,常先生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且置业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常先生有权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已缴费用。于是,郑州赵一律师代理常先生向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置业公司签订的订购协议,并返还已缴款项及资金占用费。
在庭审过程中,郑州赵一律师据理力争,向法庭阐述了置业公司的欺诈行为和常先生的合理诉求。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置业公司同意在扣除一定违约金后,向常先生返还剩余的已付款项。常先生也自愿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涉案纠纷一次性了结。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购房过程中,首先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清楚了解各项权利和义务。遇到销售人员的承诺时,要保持理性和警惕,不要轻易相信过于诱人的宣传。如果对合同内容有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陷入类似的购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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