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里,张某某请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为他代理。被告南京XX公司与XX公司则共同委托了汪XX律师,第三人XX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庭审中,双方就几个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首先是款项支付是否到位,被告坚称张某某没付清全款;其次是XX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最后是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
俞雯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她指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XX公司具有约束力,这就意味着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理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的义务。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雯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不过,考虑到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张某某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没有支持张某某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同时也驳回了他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这个案子给咱们普通人提了个醒:买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第一,付款一定要留好凭证,确保款项支付到正规账户;第二,签合同的时候要仔细看条款,有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本案中,俞雯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获得国际法硕士学位。执业以来,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就有100余件。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和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能够精准地抓住关键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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