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谁都难免会生病。要是员工非因工患病,在医疗期结束后,因为身体原因没办法再胜任工作,这时候单位就可能会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可解除合同之后,员工面临着生活和医疗的双重压力,所以就有了医疗补助费这一说。那这医疗补助费到底该怎么算呢?很多员工和用人单位对此都不太清楚,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医疗补助费的前提条件
医疗补助费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拿到的。根据规定,员工非因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比如说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得了一场大病,医疗期满后,他无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公司给他安排了其他相对轻松的岗位,可他还是没办法完成工作,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和他的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
二、医疗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医疗补助费一般是按照员工的月工资来计算的。通常是不低于六个月工资标准。如果员工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比如小张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的医疗补助费至少就是5000×6=30000元。如果小张患的是重病,那公司还得额外增加至少30000×50%=15000元的医疗补助费。
三、月工资的确定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假如小王在公司只工作了6个月,这6个月的工资分别是4000、4500、5000、5500、6000、6500,那他的月平均工资就是(4000+4500+5000+5500+6000+6500)÷6=5250元。
四、申请医疗补助费的流程
员工首先要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拿出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证明自己的病情以及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带上劳动合同、工资条、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要是投诉也解决不了问题,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仲裁还不满意的话,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拿到医疗补助费后,员工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医疗补助费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单位如果不按时支付医疗补助费该怎么办,以及之后再就业过程中因为之前的病情受到歧视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处理不好很容易让员工的权益再次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打包票,也不会做虚假承诺,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流程,告诉你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处理这些事情时少走弯路,更安心地应对生活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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