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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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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4851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要?

车祸,每天都在发生,因为一些不特定的因素或者是行为人的行为不遵守法律的规范,所以导致的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一般都会涉及到误工费的问题,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受伤,需要医治,那么就会延误上班的时间。那么工资等自然会受到一定影响。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要?

一、车祸误工费如何赔偿?

来源:律图发表时间:2013年12月06日浏览:3316 次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要,这个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人受伤,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那么误工费自然是要肇事方承担的,误工费不仅仅包括工资的损失,还有当事人的医疗费用,交通的费用,住宿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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