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里,工伤案件常因证据复杂、地域差异等陷入事实认定的难题。此次,陈步青律师就面临一起跨区域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复杂案情与策略制定
申请人赵XX在被申请人山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为十级伤残,但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山东,劳动者在江苏句容工作受伤,这种异地用工、异地工伤的情况,让维权程序变得极为复杂。陈步青律师考虑到若走完完整仲裁、诉讼程序,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对受伤劳动者不利,于是制定了“快速调解、分类处理”的诉讼策略。
证据梳理与待遇计算
在证据准备阶段,陈步青律师系统地梳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工资记录、医疗记录等关键材料。他仔细查阅每一份文件,核实其中的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精确计算出申请人应得的各项待遇,为每一项诉求都准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调解方案与案件结果
在仲裁庭上,陈步青律师与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多轮沟通。他一边向对方阐释法律规定,强调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另一边提出“分轨处理”的调解方案,即被申请人支付295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双方共同配合办理申领手续,报销所得归申请人所有。最终,在句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高效解决了跨区域工伤待遇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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