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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纠纷:拖欠租金引诉讼,律师助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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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672人看过
导读:原告叶某受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江西某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被告拖欠租金。2025年叶某起诉,丁云龙等律师助力,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支付租金及利息,驳回部分诉求与被告索赔。
写字楼租赁纠纷:拖欠租金引诉讼,律师助力维权

在江西省X市X区,一场写字楼租赁纠纷正悄然上演。原告叶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的两处写字楼,出租给被告江西XX公司及关联单位后,却遭遇长期租金拖欠,双方矛盾逐渐激化,最终走上法庭。

案件起源与挑战

原告叶某早在2018年12月就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了口头租赁协议,然而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不得不于2025年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还追索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的欠租共计14.5万余元及利息。但诉讼面临诸多挑战,比如房屋权属登记在原告儿子名下,叶某诉讼主体资格需要证明;没有书面合同,租赁事实证据需要固定。

律师精准应对

叶某委托了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云龙和魏X律师代理本案。丁云龙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600件,经验丰富。两位律师迅速展开工作,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解决了权属与代理关系的难题。同时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明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时间。庭审中,他们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诉求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了赔偿责任

案件圆满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虽然驳回了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但在口头合同、权属复杂、证据有限的不利条件下,丁云龙等律师仍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诉讼费用也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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