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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结束后下一步应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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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804人看过
导读:工伤认定结束后,下一步分情况处理。若对认定结论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无异议且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时,由相关主体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提交相关资料。依据鉴定结论确定赔偿项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15日内向法院起诉。劳动能力鉴定是待遇核算核心依据,需及时申请。
工伤认定结束后下一步应怎么做

一、工伤认定结束后下一步应怎么做

工伤认定结束后,下一步流程分情况处理:

1.异议救济: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需举证证明认定错误)。

2.劳动能力鉴定:无异议的,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终结资料等。鉴定结论含伤残等级(1-10级)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3.赔偿处置:依据鉴定结论确定赔偿项目(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注: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待遇核算的核心依据,需及时申请以推进赔偿流程。

二、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前医疗费由谁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前的医疗费用承担规则如下:

1.用人单位先行垫付义务: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原则上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此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

2.工伤保险基金的报销与先行支付:

若用人单位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且在规定时限(事故发生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后续可凭合法医疗票据向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垫付费用;

若用人单位拒绝垫付、未参保或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可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3.未及时申请的责任: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此期间产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

综上,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首要承担主体为用人单位,后续根据参保及申请情况通过报销或先行支付机制解决。

三、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接下来做什么

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依结果不同有不同后续操作。

若认定为工伤,首先,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确定伤残等级。拿到鉴定结论后,可根据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若单位投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投保,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若单位不支付,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诉讼维权。

若未认定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争取重新认定。

当我们了解了工伤认定结束后下一步应怎么做,其实后续还有一些关键问题需要关注。比如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等级的工伤赔偿金额有很大差异,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另外,若对工伤认定结果或赔偿金额有异议,该如何进行申诉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可能较为复杂,若您在工伤认定结束后,对于赔偿标准计算、申诉流程等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帮您理清头绪、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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