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权属如何确定
不动产权属以登记为准。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需看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是谁。此外,基于继承、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取得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但未经登记,不得处分该物权。在实践中,若存在权属争议,一般先审查登记情况。若登记存在错误,可通过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程序解决。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防止错误登记的权利人不当处分不动产。
二、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是购房合同吗
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不一定是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的合同,主要针对房屋买卖这一特定交易。
而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范围更广,除房屋买卖外,还涵盖土地使用权转让、赠与、继承等导致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的情形。例如土地转让协议,是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属于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但并非购房合同。
所以,购房合同是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但不能将二者简单等同。
三、不动产权属纠纷如何解决
不动产权属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与调解:当事人优先自行协商,或请求不动产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需双方履行。
2.行政救济:若对不动产登记存异议,依《民法典》第220条,可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需举证登记错误)或异议登记(防止他人处分不动产),异议登记后15日内须提起诉讼。对登记机构不予更正的决定,可提起行政诉讼。
3.民事诉讼:依《民法典》第234条,利害关系人可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提起物权确认之诉,需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继承证明等核心证据,由法院裁判权属归属。
注:物权确认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因权属纠纷衍生的债权请求权(如赔偿损失)受3年时效约束。诉讼是最终解决途径,需注重证据收集与固定。
在探讨不动产权属如何确定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不动产权属确定后,如果要进行变更登记,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变更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时间限制呢?另外,当不动产权属存在争议时,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这些都是与不动产权属确定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不动产权属确定、变更登记或权属争议解决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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