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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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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5504人看过
导读: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契税完税或减免证明、不动产交易合同、不动产测绘资料、房屋测绘报告、空间界限证明、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等等材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契税完税或减免证明、不动产交易合同、不动产测绘资料、房屋测绘报告、空间界限证明、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等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二、办理不动产权证还需要缴费吗

通常情形下,您所需支付的费用约为500元人民币。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项缴费事项:

首先是工本费,这部分费用大致在每份证件80元人民币的范围内;

其次,根据所购住房的面积大小,要缴纳1%至3%不等的契税;

再者,按照房产总体价值计算的印花税,其比例为0.05%;接下来是每平方米收取3元人民币的交易费;

此外,还包括每平方米收取1.36元人民币的测绘费以及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00元人民币的登记费。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契税完税或减免证明、不动产交易合同、不动产测绘资料、房屋测绘报告、空间界限证明、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等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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