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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绩效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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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9402人看过
导读: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认定后绩效工资怎么算?

我国目前的产业仍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而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动者,而这些在劳动者在日常生产工作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或疏忽导致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为了保障在工作中受到工伤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而其中最让人关注的就是工伤认定绩效工资等怎么算的问题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0年12月2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确定,201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说明: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 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中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原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则工伤员工应该享受伤残待遇,停止在鉴定前所享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而在第八章附则第六十四条中说明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条例会保障劳动者在工伤后获得基本工资保障。而在工伤认定后绩效工资计算当中,所谓的绩效是指在岗期间为单位创造出的价值,单位进行肯定和鼓励的一种方式,是根据在岗的表现而分发的奖金!而绩效属于福利性质的奖金,在工伤治疗期间,只要用人单位有按月发放工资和满勤奖,就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工伤认定后绩效工资怎么算的问题是广大从业人员尤其是高危行业从业者最关心的问题,从业人员除了要熟悉相关法律规定,还要求公司提供各种能保障生命健康的措施,毕竟工伤补偿只是一个权益,自身安全和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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