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不能自理如何赔偿
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金额标准。
3.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
4.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之,工伤不能自理的赔偿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根据具体情况计算赔偿金额。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
二、工伤生活不能自理护理费用谁承担
工伤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承担主体分情况而定。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单位应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
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护理费用。
三、工伤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依赖等级如何鉴定
工伤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依赖等级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首先,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鉴定时,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五项条件,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上述五项均需护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是上述三项需护理;部分不能自理是一项需护理。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当探讨工伤不能自理如何赔偿时,除了常规的赔偿项目,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护理依赖程度不同,赔偿标准也有差异。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生活护理费。另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职工可主张相应费用。若你对工伤不能自理赔偿的具体计算、申请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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