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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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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8 · 1782人看过
导读:广州市十级工伤职工可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为四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社保工资,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如职工月缴费工资5000元,按此算;若本人3000元,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00元,就按3600元算。该补助金旨在补偿就业影响,保障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生活权益。
广州市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一、广州市十级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1.在广州市,十级工伤职工能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数额是四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说的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每月缴纳社保的工资。比如说,一个职工正常每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这就是计算补助金的本人工资。

2.要是本人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还低,那就得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来算补助金。例如统筹地区平均工资是6000元,60%就是3600元,若职工本人工资才3000元,就按3600元算。

3.这补助金是补偿工伤可能对职工就业产生的影响,保障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有基本的生活权益。

二、广州市十级工伤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是啥

十级工伤没有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广州为例,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广州市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咋算

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式如下: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例如,若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其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则为5000×7=35000元。需注意,计算基数准确认定对补助金数额影响重大,要依据规定准确确定本人工资标准。

广州市十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计算方式有明确规定。了解本人工资在其中的关键作用,能让职工更清晰自身权益。当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时,按相应比例计算补助金,这一规定保障了职工权益。它补偿了工伤对就业可能带来的影响,为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若您对广州市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发放等还有其他疑问,比如补助金的发放流程、领取时间等,不要错过寻求答案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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