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工伤认定手续如下:
首先,职工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如何办理工伤鉴定
办理工伤鉴定,首先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调查核实,一般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三、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首先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
认定为工伤后,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准备好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会核定待遇并支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相关待遇由单位支付。
在了解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时,不少人会忽略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申请时效的刚性限制。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或确诊职业病后30日内申报,职工或近亲属则需在1年内提出,逾期未申请可能导致权益受损;二是认定后的待遇衔接,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伤残补助金申领材料等,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实际权益保障。如果您正面临工伤认定的困惑,比如不知从何准备证明材料、担心时效超期,或想明确认定后的待遇申领步骤,别让疑问耽误维权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梳理流程、解答疑问,帮您顺利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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