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赔偿后能否再追偿
一次性赔偿后能否再追偿需分情况判断。若赔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一般不能再追偿。因为此时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赔偿义务履行完毕,权利义务关系终结。
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时可追偿:一是赔偿协议存在显失公平情形,比如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差距巨大;二是有证据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后再追偿;三是赔偿后发现新的损失或情况,如当时未发现的潜在伤害,且该伤害与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二、一次性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一次性赔偿项目通常涵盖以下几类:
医疗费:因伤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是因受伤无法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
护理费:用于补偿护理伤者的费用。
交通费:就医等合理交通支出。
住宿费:必要的住宿花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偿。
营养费:依伤情确定是否需要及数额。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残疾):与伤残等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相关。
残疾辅助器具费(若需):因残疾辅助生活所需器具费用。
丧葬费(涉及死亡情况):处理丧葬事宜支出。
死亡赔偿金(涉及死亡情况):与死者年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有关。具体依案件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项目及数额。
三、一次性赔偿和解协议书盖项目部章有效吗
一次性赔偿和解协议书盖项目部章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项目部通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建筑企业对项目部有明确授权,允许其在赔偿和解协议上盖章,或者事后企业对该盖章行为予以追认,那么此协议书一般有效,企业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但如果没有授权且企业事后也不追认,盖章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权代理,协议书的效力就存在瑕疵,相对方可能无法依据该协议要求企业承担责任。不过,若相对方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协议书也会被认定有效。
关于一次性赔偿后能否再追偿,实际需结合协议效力与损失情况综合判断。若赔偿协议系双方自愿合法签订,且已明确涵盖全部已知损失,通常不得再行追偿;但倘若后续发现签订时未预见的重大损失(如事故引发的后续后遗症),或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仍可依法主张追偿。此外,追偿权的行使需注意法定时效,超过时效可能丧失胜诉权。若您在处理赔偿纠纷时,对一次性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后续追偿的条件及流程存在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析,帮您清晰界定自身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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