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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工伤在哪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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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5 · 1122人看过
导读:工伤职工鉴定分两环节:一是工伤认定,单位需在事故/职业病诊断日起30日内(特殊可延)向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单位未申请的,职工等可1年内自行申请。二是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向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随机抽专家组提意见后出结论。
工伤职工工伤在哪鉴定

一、工伤职工工伤在哪鉴定

工伤职工进行工伤鉴定分为两个环节。首先是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进行。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收到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再据此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后如何办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需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若确认属于工伤复发,就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治疗工伤复发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三、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后怎么办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应工伤待遇。首先,应向医疗机构说明工伤复发情况并进行治疗。职工需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工伤复发诊断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确认工伤复发后,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关于工伤职工工伤在哪鉴定,除了明确鉴定主体的具体范围,还有两个关联问题值得留意:其一,工伤认定后的劳动能力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非最初的工伤认定部门;其二,申请鉴定时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医疗病历身份证明等,缺失关键材料可能导致鉴定延迟。若您仍不清楚所在统筹地区的鉴定机构地址、材料准备细节,或是对鉴定后的工伤待遇申领流程有疑问,无需再反复查阅零散信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梳理鉴定步骤,解答后续权益维护的困惑,避免因流程疏漏影响工伤权益的及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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