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不来上班怎么办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员工不来上班,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告知其医疗期已结束,要求其限期返岗并说明逾期不返岗后果。若员工因伤病确实无法上班,需提供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若能提供,单位应按病假处理,支付病假工资。
若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返岗,且旷工时间达到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违纪程度,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员工公示。
二、工伤医疗期规定时间是三个月吗
工伤医疗期准确说法是停工留薪期,并非固定为三个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所以,停工留薪期需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等实际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为三个月。
三、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合同如何赔偿
工伤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赔偿分不同情况:若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赔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若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不来上班是个较为棘手的问题。若员工无故不来,企业需先了解其原因。若员工因工伤恢复不佳,企业可按规定协助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处理。若员工无故旷工,企业可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严重时甚至可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工伤医疗期结束后不来上班这一情况,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如何准确界定员工是否因工伤无法上班,或者企业处理此类情况的具体流程细节等。若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