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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什么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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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30 · 1283人看过
导读:工伤赔偿包含多方面:医疗费用符合相关目录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单位负责;一至四级伤残从基金按月付伤残津贴,五、六级伤残按情况处理;五至十级伤残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什么相关费用

一、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什么相关费用

1.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员工工伤公司不管找谁

首先,需明确工伤认定是关键。若公司不管,员工可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再依据伤残等级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若公司仍不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三、员工工伤公司不承认怎么办赔偿

首先,员工需自行收集能证明工伤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同事证言、工作场所监控等。

若公司不承认工伤,员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后,社保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

若认定为工伤,而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项目由公司承担,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若公司缴纳了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按规定分别支付相应赔偿。

若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影响员工主张赔偿权利。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员工工伤时,公司需承担多项相关费用。除了常见的医疗费用,还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保障员工在受伤治疗期间的收入。若造成残疾,公司要负责支付伤残津贴等。这些费用对于保障工伤员工的权益至关重要。那么,在不同伤残等级下,公司承担的具体费用比例是怎样规定的?如果工伤员工的后续康复需求超出了常规范围,公司又该如何处理呢?对于这些更深入的工伤费用相关问题,若你还存在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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