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赔偿是个人应发工资吗
工伤保险赔偿的计算基数并非简单的个人应发工资。
一般来说,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时,是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工资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但不包括单位支付的福利性补贴等。
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所以,工伤保险赔偿的基数有其特定的计算方式,并非单纯的个人应发工资。
二、工伤保险赔偿是由谁支付的
工伤保险赔偿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后,当职工发生工伤时,相关费用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比如工伤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支付责任。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外,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工伤保险赔偿个人工资怎么确定
工伤保险赔偿中,个人工资即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时,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准。若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一致,就按实际工资计算。若不一致,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缴费基数低于实际工资,比如实际月工资10000元,但缴费基数是8000元,应以10000元为标准计算赔偿;二是缴费基数高于实际工资,比如实际月工资8000元,缴费基数是10000元,那就以8000元为标准计算。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探讨工伤保险赔偿是否是个人应发工资时,我们清楚了其计算方式及相关规定。但围绕工伤保险赔偿,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在工伤治疗期间单位停发工资,员工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另外,对于工伤保险赔偿中涉及的一些特殊情况,如工伤复发后的赔偿流程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都与工伤保险赔偿息息相关。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存有疑问,或者在工伤保险赔偿方面还有其他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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