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书有没有时效期限
工伤鉴定书本身没有时效期限。不过,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提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工伤鉴定书下来怎么做伤残鉴定
工伤鉴定书下来后,接下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首先,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会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伤残鉴定结果将作为后续工伤赔偿等事宜的重要依据。
三、工伤鉴定书下来了还需要本人去鉴定吗
工伤鉴定书下来后,通常不需要本人再去进行鉴定这一环节了。工伤鉴定是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法作出的。
鉴定书下达意味着鉴定程序已经完成。后续主要是依据鉴定结论来主张相应权益。比如,若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可据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但这不是重新鉴定流程,而是启动新的鉴定审查,且申请再次鉴定也不一定非要本人去,可由单位或相关人员协助办理。总之,工伤鉴定书下来后,在正常流程下,无需本人再重复进行鉴定行为,重点应放在后续权益的维护与落实上。
当探讨工伤鉴定书有没有时效期限时,我们要明确其重要性。工伤鉴定书的时效期限很关键,它关乎着劳动者能否顺利获得应有的权益保障。一般来说,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倘若错过这些时效,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诸多不便。你对工伤鉴定书时效期限还有其他疑问吗?比如超过时效该如何补救等。若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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