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书给公司没给本人该咋办
劳动者有权持有工伤认定书,这是主张工伤权益的重要凭证。若工伤认定书只给了公司未给本人,可先与公司协商索要。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到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印该认定书。社保部门有义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是建议:
1.与公司协商时注意保留协商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维权之需。
2.前往社保部门申请复印时,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确保申请流程顺利进行。
3.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及时按照规定推进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续主张权益的程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书只给公司未给本人有何法律解决办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若工伤认定书只给公司未给本人,职工可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与公司沟通,要求其提供工伤认定书。通常公司有义务将相关材料转交给职工。
若沟通无果,职工可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补发。行政部门有存档,有责任为职工提供。
若行政部门拒绝提供,职工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获取工伤认定结果的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书只给公司不给本人是否违法
工伤认定书只给公司不给本人是违法的。依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应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结果关乎职工权益,如后续的工伤赔偿等。职工有权知晓认定结果,并据此维护自身权益。若公司扣押工伤认定书,职工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反映,要求其依法送达。若因此导致职工权益受损,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追究相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工伤认定书给公司没给本人该咋办”时,除了获取认定书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赔偿的具体标准和数额。而且,工伤赔偿的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到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多项内容。若公司没有及时将工伤认定书交给本人,可能会影响后续的鉴定和赔偿申请。如果您在这方面存在疑问,或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赔偿项目的计算等问题感到困惑,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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