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部位是如何确定的
1.工伤认定部位按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实际情况定。曾有朋友工作受伤,就涉及认定部位问题。
先由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社保行政部门提申请,交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保部门受理后调查核实。事故伤害看受伤位置,职业病按诊断证明的患病部位认定。
审核通过的,会在规定时间出认定决定,明确部位。
3.若对结果不服,单位或个人能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二、工伤认定赔偿范围法律上如何界定
工伤认定赔偿范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界定。
认定方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都应认定为工伤。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若职工因工伤致残,还会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工伤认定等级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等级评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认定的基本法规,规定了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明确了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申请时限、认定程序等内容。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则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做了细致规定。它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依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综合评定。例如,一级伤残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十级伤残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在探讨工伤认定部位是如何确定的问题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要点。比如工伤认定部位确定后,其劳动能力鉴定该如何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是依据工伤认定的部位和损伤程度,对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这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工伤待遇。另外,工伤认定部位有变化或者新增时,又该如何进行补充认定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如果你在工伤认定部位的确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补充认定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员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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