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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哪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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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2048人看过
导读: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因工作受伤治疗的费用、根据伤残程度发放的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不变、为生活无法自理的人提供护理费、给予死亡职工家属丧葬补助金、为符合条件的亲属提供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赔偿哪些部分

一、工伤保险赔偿哪些部分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通常主要涵盖了如下几方面内容:医疗费用,即为治疗工伤所必需的诊疗费、药品费以及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伤残津贴,指的是若因工伤事故而致残,将按照伤残程度给予相应度的津贴作为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是依据伤残情况一次性发放的经济补偿

停工留薪期工资,这是指在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护理费,这是针对那些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所需的护理费用;

丧葬补助金,这是在员工因公殉职时向其家属支付的一项补助;

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为了保障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还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定,在员工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付之后,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实施工伤导致其身体遭受的伤害的相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仅仅针对七级伤残这一程度,举例来讲,若某位员工由于遭受工伤而使自身造成了七级伤残的事实,那么当此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津贴,而雇佣方则要付出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加班费亦可以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保险赔完肇事者还赔吗

具体情形需根据个案进行判断与斟酌。

大体上讲,假如保险公司在其赔付的金额无法完全填补受害者所遭受的所有损失的情况下,肇事方依然需要负担起补充赔偿的责任。

例如,若在交强险及商业险的理赔额度之内已充分赔偿了受害者的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等各项损失,并且并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与标准,那么肇事方或许不需要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款项。

然而,倘若受害者的损失超出了保险公司的理赔额度,或者出现了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特殊情况,诸如肇事方酒后驾车、肇事后逃逸等等,那么超出部分或免责部分便应当由肇事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各方利益都需要综合考量保险条款的约定、事故发生时的责任归属及受害者实际产生的损失等诸多因素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工伤保险赔偿涵盖:医疗费、伤残津贴按程度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变、护理费助生活不能自理者、丧葬补助金予家属、供养亲属抚恤金保基本生活、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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