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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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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331人看过
导读:工商部门依据法律,对员工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判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在工作前后进行与工作相关的活动时受伤,以及罹患职业病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但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情形,则不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认定是什么样的

一、工伤认定是什么样的

工商判定作为劳动力管理行政部分依据法律规定,决定某位员工的伤害是否属工伤现象的行政行为。通常地讲,倘若工人们在工作日内及公司实体中,因为工作上的理由遭受了事故伤害;抑或是在工作日前后于公司实体范围之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受了事故伤害;甚至是患有职业病等状况,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故意犯罪、酗酒或吸食毒品、自我伤害或自杀等情况,均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是否审核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现行之《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范的制度安排,对于工伤情形的确立,首先需依法确立劳动关系。

因为,有无劳动关系乃是工伤发生的基础性的前提环节,若无此前提,则意味着工伤亦不可成立。

在实际过程中,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工伤认定的申请之后,倘若发现劳动关系存有争议且难以进行确切确认的话,他们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在此之前,工伤认定程序将会暂停执行,同时也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工伤鉴定的当事人

日后,当依法确立了劳动关系后,当事人应向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文件。

收到这些文件后,该部门从紧从快恢复工伤认定的程序。

这样,用人单位的员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员,就能依法享有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最基本的工伤保险权益。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职工身份乃是在工伤认定及享受工伤待遇方面的关键性的前置条件,而这一职工身份要得到严格的体现,关键还是要看他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

若是没有建立,则必然无法对其进行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纠纷

工伤认定事宜并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范畴。工伤认定乃是社会保险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所授予之职权,对于职工在各类事故中所遭受的伤势或罹患职业病是否应被视为工伤或类似于工伤进行定性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这种工伤认定的性质显然属于一种行政行为,其最终的决定结果将会直接影响到用人单位以及广大职工的权益和责任。若您对工伤认定的结论持有异议,您有权利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甚至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寻求救济。然而,劳动争议纠纷则是指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行使及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主要涵盖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以及解除等诸多环节的问题。尽管工伤认定和劳动争议纠纷两者皆涉及到了劳动法律关系,但是它们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各自适用着不同的法律程序和解决方式。

工商部门依据法律,负责判定员工伤害是否属工伤。若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在工作前后进行相关工作时受伤,及罹患职业病,多被认定为工伤。但需注意,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情形,则不属工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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