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规定条件
对于劳动工伤的确认,一般需遵循如下几个重要前提条件:在工作时间段以及工作区域范围之内,由于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意外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害;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同一工作场所里,从事与工作直接关联的预备事项或收尾环节中所受之损害;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职务职责而遭受暴力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所引发的伤害;患有职业病;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伤害或因事故而失踪;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伤害等等。为了能够成功地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确认需满足:在工作时间、区域,因任务受伤;工作前后准备或收尾时受损;履行职责时受暴力或突发事件伤害;患职业病;出差中因公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遇非个人责任交通事故。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证明等证据。
二、劳动工伤认定的期限的规定是如何的
关于劳动者因工伤引发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效性法律规定如下:
当员工遭受意外事故损害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标准被定义、认证为职业病之后,所属企业应在事故发生当日或者职业病被诊断、鉴定当日30日以内,向待遇支付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鉴定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需征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可和批准,申请时段可适度予以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上述规定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该工伤员工或与其直属血亲、工会会员有权在事故发生当日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工伤认定时间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员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被明确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情况下,雇主及其所属单位有责任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如果雇主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义务,那么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年时间内,直接向雇主所处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强调的是,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务必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文件,以保证整个认定过程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
工伤确认需满足:在工作时间、区域,因任务受伤;工作前后准备或收尾时受损;履行职责时受暴力或突发事件伤害;患职业病;出差中因公受伤或失踪;上下班遇非个人责任交通事故。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证明等证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