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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了用人单位还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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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7 · 9568人看过
导读: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雇主承担两部分。具体流程:医药费由雇主垫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由雇主发放,住院伙食补助按地区标准由雇主发放。1-6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就业补助金由雇主承担。若雇主未购买社保,所有费用由雇主承担。即使工伤保险已赔付,雇主仍需承担剩余责任。
工伤保险赔了用人单位还需要赔偿吗

一、工伤保险赔了用人单位还需要赔偿

关于工伤赔偿事宜,需依据具体赔偿项目进行处理,其中有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则须由雇主承担。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医药费用应由雇主全额垫付。

其次,在停工留薪期限内,员工的工资将由雇主按照原有的待遇标准予以发放。

再次,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服务,这方面的责任也将由雇主承担。

此外,在住院治疗期间,员工的伙食补助费将由雇主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区的标准进行发放。

最后,对于被认定为1至6级伤残的员工,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雇主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雇主未为工伤职工购买社会保险,那么所有相关费用都将由雇主独自承担。因此,即使工伤保险基金已对部分费用进行了赔付,雇主仍需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什么

当您的员工在工作中不幸遭受工伤时,我们首先建议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事宜,以给予他们及时、有效的救援与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工伤保险基金将依法承担起为受伤员工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方面的补偿责任。而作为您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受伤员工支付他们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等必要款项。当然,这些费用具体数额会因员工的伤情及各地区的政策准则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因为工伤导致残疾程度达到一级到四级的员工,您需要按期向他们发放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

其中,一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7个月的个人工资;二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5个月的个人工资;以此类推,直至四级伤残,其津贴标准则是每月21个月的个人工资。而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员工,您则需支付他们对应月份的伤残津贴,津贴标准分别是每月18个月和16个月的个人工资。

同时,您还需依法替他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保证他们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如果因为伤残津贴不足以满足员工生活所需,您有义务补充支付差额部分。至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员工,您的责任相对较轻,只需按月向他们发放标准为13个月到7个月的个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赔偿主要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雇主承担两个方面。以下是相关操作流程的详细说明:首先,对于医疗费用这一块,通常是由雇主先行垫资;而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员工工资以及陪护人员的护理费,这些均将由雇主负担并予以支付;至于住院患者的伙食补贴,按照各个地区的标准严格执行,也是由雇主负责提供。针对那些认定为1至6级伤残的事故受害者,他们所能获得的伤残补助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然而,就业补助金则需要由雇主自行承担。如果雇主未能按照规定购买社会保险,那么在此情况下,所有的相关费用都将由雇主独自承担。即便工伤保险已经对相关损失进行了赔付,但雇主仍然需要承担起剩余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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