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关于公务职员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赔偿:该部分赔偿依据是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各类收费凭据,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病历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的情况。如有任何一方对于治疗的必要性或合理性持有异议,应由主张存在异议之人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将以审判程序结束前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
至于在器官功能恢复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方面,赔偿权利人可在实际发生之后再行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能够确定必然会产生的费用,则可以将其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进行赔偿。
2.误工费赔偿:这部分赔偿金额主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及其收入状况来决定。具体而言,误工时间需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若受害者因伤致残而导致长期无法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来说,误工费将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则按照他们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若受害者无法提供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证明,也可以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公务员工伤报销比例
关于公务人员因公受伤,其所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承担和支付。
一般来说,工伤报销制度相较于医保报销制度而言,具有更高的保障力度,只需满足工伤药品目录的规定,相关药品费用即可百分之百的予以报销;
然而,现阶段医保报销的额度大约限于90%左右。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务员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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