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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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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2507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医疗期的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工伤医疗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伤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解雇、辞退处理。

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在医疗期内,如果经治疗伤残稳定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停工留薪期内能否做伤残鉴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伤医疗期的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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