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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伤企业承担哪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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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4 · 1830人看过
导读:交通工伤情况下,企业需承担相应费用。其中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若工伤职工经鉴定需护理且单位未安排护理,要支付护理费;若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企业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交通工伤企业承担哪些费用

在生活中,我们身边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并且被认定为工伤。这时候职工和企业都会面临一系列问题,比如企业需要承担哪些费用呢?这不仅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交通工伤企业需要承担的费用问题。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因交通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小李在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他的停工留薪期为6个月,他原本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这6个月企业就要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支付给他工资。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例如小张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他的月工资是6000元,企业难以给他安排工作,那么企业每月就要支付给他6000×70%=4200元的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小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他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当地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个月的本人工资,他的月工资是4000元,那么企业就要支付给他4000×5=20000元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伤职工离职后旧伤复发的费用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如果职工离职后旧伤复发,企业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等。比如小赵离职后工伤旧伤复发,经过治疗花费了3000元,企业就需要按照规定承担这笔费用。

交通工伤处理完企业承担费用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职工旧伤复发情况比较复杂,企业和职工对于费用承担有争议,或者职工康复后想要重新回到企业工作,企业该如何安排岗位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棘手,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企业和职工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双方都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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