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金融诈骗罪 > 金融凭证诈骗罪 > 金融凭证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金融凭证的管理制度,同时又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损害。从广义上来说,汇票、本票、支票都属于银行的结算凭证,与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等金融凭证具有相同的性质。但作为本罪行为对象的金融凭证,则仅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及银行存单。如果使用伪造的、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不构成本罪、而应是票据诈骗罪。

所谓委托收款凭证,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所提供的凭据与证明。利用委托收款的方式进行银行结算,其必以收款人向其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的凭证,并提供收款依据为前提。收款的依据一般有经济合同、各项劳务费用的收费单据、各项代办业务的手续费凭证等证明。委托收款凭证根据其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情况,具体采用哪种,则由收款人自己加以选择,在付款期满后,银行即将应付的款项划转到收款人的帐户上。所谓汇款凭证,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时所提供的凭据和证明。按照银行传递凭证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方式。前者即信汇方式、是指委托银行以邮寄的方法划转款项;后者即电汇,则是指委托银行采用电报的方式划转款项。

所谓银行存单、作为一种银行结算凭证,亦是一种信用凭证。它是由客户即存款人向银行交存款项、办理开户后,由银行签发的载有户名、帐号、存款金额、存期、存入日、到期日、利率等内容的一种银行到期绝对付款的结算凭据和证明。存款人凭其可以办理存款的取存,银行则凭其办理收付款项,次数较少,是具有相对固定性的储蓄业务,如一次性的整存整取、定活两便的储蓄存款等就是凭银行存单予以结算。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仿照真实的金融凭证形式的图样、格式、颜色等特征擅自通过印刷、复印、描绘、复制等方法非法制造金融凭证或者在真实的空白金融凭证上作虚假的记载的行为。所谓变造,则是指在真实的金融凭证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的金融凭证为基本材料,通过挖补、剪贴、粘接、涂改、覆盖等方法,非法改变其主要内容的行为,如改变确定的金融、有效日期等。所谓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就是已经过伪造手段产生或变造手段加以改变的虚假金融凭证。

所谓使用,在这里是指将伪造或变造的金融凭证谎称、冒充为真实的金融凭证,用之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实施了使用之行为,是构成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界限。行为人如果仅有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的行为,但没有使用的,则只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如果既有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的行为,又用之骗取了他人财物的,这时,伪造、变造的行为实属本罪的手段牵连行为,对此应择一重罪定罪科刑。

应当指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只有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才能构成本罪。杏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最低起点,即使有使用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对于数额较大,不能仅仅理解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已实际骗取的数额,其应当结合行为人的主观企图或在客观上可能骗取的数额加以全面分析而认定。可能达到数额较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构成犯罪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未遂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金融凭证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金融凭证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论处。这是因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实现其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往往离不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犯罪分子提供企业信号、联行行号及密押等信息。还应注意的是,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不能一概而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而论。例如,因自己的利用职务之便的主要行为,造成了本单位的经济损失的,此时应当按照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定性。只有因其帮助行为在造成了除自已所在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的,以及不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利用职务之便而侵吞、诈骗的,才以本罪共犯处罚。但无论以何罪处罚,都应从重处罚。如果在进行此种犯罪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如受贿的,则按牵连犯从重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对所使用的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必须表现出明知。如对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不表现为明知,即不知道所使用的金融凭证是伪造或变造的,则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如果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的,如持有金融凭证的人所持有的金融凭证是其前手诈骗、盗窃、抢劫、抢夺而来自己却不知情的;或者受人委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本身是冒用的金融凭证的、自己完全不知情的,就因为不是出于故意而不构成本罪。

对于犯罪的目的,本罪要求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否则,如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出于故意也不可能构成本罪。不过,行为人明知自己所使用的属于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仍决意使用,其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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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2:01:04

我与债权人沟通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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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债权人沟通要态度诚恳,如实说明自身还款能力和困难。提出明确还款计划,比如分阶段还款的时间和金额。注意保留沟通记录,避免后续纠纷。若债权人态度强硬,要保持冷静,理性协商。如果达成新还款协议,最好形成书面文件双方签字确认,保障双方权益。

2026-02-05 08:31:05

负债人突然离世其债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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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负债人离世后,夫妻共同债务由生存方清偿;个人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继承人可选择是否偿还,遗产分割后按规定顺序偿还,无人继承受遗赠的遗产先缴税偿债。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负债人离世,债务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夫妻共同债务基于婚姻关系的连带性,生存一方要承担清偿责任。个人债务则遵循限定继承原则,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这既保障了债权人利益,也避免继承人负担过重。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就无需承担被继承人债务。遗产分割后,先由法定继承人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偿还,体现了继承顺序和公平原则。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先用于缴税偿债,确保国家税收和债权人权益。如果遇到负债人离世后债务处理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合法的解决方案。

2026-02-05 08:23:54

父母意外离世子女是否要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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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子女是否偿还父母意外离世后的债务,取决于是否继承遗产,继承则在遗产实际价值内偿还,放弃继承则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当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时,意味着同时承接了相应的债务责任,但这种责任是有限的,仅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就像例子中,父母遗产价值50万元,债务60万元,子女继承后只需偿还50万元,超出部分无必须偿还的法定义务。而如果子女放弃继承遗产,也就无需承担父母的债务。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子女承担过重的债务负担。如果您在遗产继承和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2-05 07:38:57

信用卡债务进行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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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信用卡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起算点是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这意味着从权利人意识到自身信用卡债权受到侵害且明确相对方时,三年的时效就开始计算。 (2)在三年时效期内,债权人通过书面催款、起诉等合理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会使诉讼时效中断,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这保障了债权人积极维权时的合法权益。 (3)若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结束。 提醒: 信用卡债权人要留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张债权。不同案情应对方法有别,建议咨询分析。

2026-02-05 06:39:34

口头放弃债权能否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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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只是口头放弃债权,无书面文件且债务人未基于此产生合理信赖并作出相应行为,债权人可反悔,可重新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二)若债务人基于债权人口头表示,有理由相信债权已被放弃并改变自身处境,如进行债务清理、处分财产等,债权人反悔可能不被支持,此时应尊重债务人基于合理信赖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口头放弃债权属于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其生效需结合债务人是否知晓及是否基于此产生合理信赖等情况判断。

2026-02-05 06:34:01

网贷债权转让后该怎么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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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确定管辖法院是起诉的首要步骤。通常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不过若合同中对管辖法院有明确约定,就需从其约定,这能确保诉讼程序在正确的司法区域开展。 (2)准备起诉材料至关重要。起诉状要清晰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让法院能快速了解案件核心。同时,证明债权转让合法有效的证据,如转让协议和通知凭证,以及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都是支撑诉讼请求的关键。 (3)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缴纳诉讼费用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庭审中,当事人需围绕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起诉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很重要,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06:17:20

故意透支案件将会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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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卡故意透支即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超三个月未还,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会根据数额大小面临不同刑罚,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若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且情节显著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3.建议持卡人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过度消费导致无法按时还款。一旦出现还款困难,应及时与银行沟通协商,申请延期或分期还款。银行也应加强风险管控,对可能出现恶意透支的情况提前预警。

2026-02-05 04:07:35

该如何对恶意逃避债务进行认定

最近回复:

结论:恶意逃避债务是债务人以不正当手段规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认定需考量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时间节点及对债权人的损害,债权人可收集证据证明。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恶意逃避债务有着严格的标准。主观方面,债务人明知债务存在还故意减少偿债能力;客观上有转移隐匿财产、不合理低价出售资产、虚构债务等行为。时间上多在债务产生后,特别是临近履行期或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并且这种行为要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致使债权无法或难以实现。当出现此类情况,债权人可收集财产转移凭证、交易记录等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债务纠纷,不确定是否构成恶意逃避债务,或不知如何收集证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2026-02-05 00:00:38

借贷关系中第三人如何处理

最近回复:

1.在借贷关系里,第三人责任按其法律地位来定。若第三人是保证人,依据相关法律,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得先找债务人要债,债务人还不出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时,债权人能直接让保证人担责。不过,这些都要在保证期间内提出,过了时间,保证人就不用负责了。 2.要是第三人是债务加入人,和债权人有约定或者明确表示要加入债务,而且债权人也没拒绝,那第三人就得和债务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3.若第三人是代为履行人,只是受债务人委托去还钱,没有加入债务或者做保证的想法,第三人不还钱时,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要钱。 4.债权人要保留好能证明第三人身份以及责任约定的证据,像书面协议、沟通记录等,按照第三人的身份去主张对应的权利。

2026-02-04 23:41:33

我借了三千五 十天之内还完 一天五百一天五百 他现在起诉我 下一个就是我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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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对方要求一天还五百,十天共还五千远超本金三千五,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你要积极收集借款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实际借款金额和还款约定。然后在法庭上说明情况,主张按合法利率计算利息还款。法律支持的民间借贷利率有限,你只需偿还合理本息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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