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若行为人直接追求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发生,显然将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本罪中的“明知”既包括已经知道,也包括应当知道,若应当知道而仍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应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食品是人们最常用的生活必需品,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与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国家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和经营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卫生标准。一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行为,都是对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违犯,同时也不同程度地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其中,“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原料和成品,以及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食品卫生标准”是指食品卫生法对生产、经营食品的总体要求和生产、销售某一类食品所必须达到的卫生指标,一般指食品中含菌类、杂质或污染物质的最高容许量。专供婴幼儿食用的主、辅食品,还必须符合特定的营养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者批准颁发。地方卫生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或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产品质量标准中列入卫生指标。凡是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是合格产品,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有可能构成本罪。根据《食品卫生法》第9条规定,下列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杂、使假、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残留的农药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是危险犯。凡是生产、销售了上述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违反了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即可构成本罪。这就是说,本罪为结果犯,即要以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即使生产、销售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也不构成本罪、但不排除可以构成他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造成了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的结果。其中,食物中毒,是指细菌性、化学性、真菌性和有毒动植物等所引的暴发性中毒,常常表现为头晕、呕吐、恶心等;严重食物中毒,则是指造成相当数量的人中毒或因中毒而致人发生了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至于食源性疾患,是指以食物为感染源而导致的疾病,即因食用不卫生的食品而导致的疾病,如肝炎、肠炎、疟疾甚至鼠疫等。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如不能构成其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应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量刑。如果构成其罪,即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销售金额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属于法条竞合,应根据该条规定的“重法优于轻法”的处罚原则,择取处刑较重的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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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10:19

核电工程质量保证管理条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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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处理的 方便了解一下情况?怎么联系你,留言给你打过去或者加您

2026-06-03 04:31:23

我干防水工程,遇到拨款问题,想以人工费套取材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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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01:47:27

竣工验收可以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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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竣工验收相关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当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主体在工程竣工标准、验收程序合法性、验收结果有效性等方面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审理裁判。如施工方认为工程已达竣工条件,而建设方故意拖延或不认可结果,施工方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3.当事人在诉讼中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以此证明自身主张,保障合法权益。这是确保诉讼结果有利于自己的关键,也是顺利解决竣工验收争议的重要环节。

2026-06-01 02:41:07

想了解,建筑工程标准图审计法如何,2026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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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程标准图审计法,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建筑工程标准图审计法”这一法律文件。不过,建筑工程领域有一系列标准和规范,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用于指导和规范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至于2026年的规定,目前还无法预测。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1 00:57:27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谁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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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设单位违规指定供应商、压缩合理工期等导致事故发生,需担责;勘察、设计单位提供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文件造成事故,要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单位未按标准施工、偷工减料导致的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监理且有过错,应承担监理责任。 为避免工程质量事故及明确责任,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建设,不违规干预工程。 2.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照标准提供文件。 3.施工单位严格按图纸和标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4.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5.相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全程的监管,及时介入事故调查认定责任。

2026-05-31 06:28:33

关于放弃工程优先权的约定有无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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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放弃工程优先权的约定一般有效,但需满足是承包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条件,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法律行为需遵循自愿、公平、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原则。若放弃工程优先权的约定符合前述有效条件,便是合法有效的。然而,在实践中建设单位若利用优势迫使承包人放弃该优先权,进而使建筑工人工资难以保障,违背了公平原则且损害第三人利益,此约定就可能无效。另外,在工程价款确定且存在拖欠事实后约定放弃优先权,会损害建筑工人利益,也可能被认定无效。判断此类约定效力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以此平衡各方利益。若在工程优先权相关事宜上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6-05-29 17:25:32

你好,房屋底层改造出了夹层,导致工程质量有问题,这个责任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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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后面有法律问题随时沟通

2026-05-28 03:59:37

工程验收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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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验收流程严谨且环环相扣,旨在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自检,合格提交竣工报告是基础。建设单位收到报告后组织多方组成验收组并制定方案,能确保验收全面、专业。 2.验收具体流程如下:建设单位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各单位按方案检查工程实体与资料。勘察、设计单位核查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和监理单位分别汇报情况。验收组形成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建设单位复查。 3.为优化验收流程,建设单位应确保通知及时准确,各单位检查要细致全面。施工单位要认真对待整改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建设单位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备案,保障工程合法合规交付使用。

2026-05-23 15:07:47

建设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包含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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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部安全资料通常包括:1. 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4. 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 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7.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8.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管理记录9.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情况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记录这些资料有助于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2 04:54:39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有什么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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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要依科学程序方法进行,确保问题妥善解决。 1.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展开详细调查,全面勘察现场,收集相关资料,掌握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2.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原因分析,从设计、施工、材料等多角度排查问题。 3.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处理方案,较轻事故采用修补处理,严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则要返工重建。 4.处理方案实施时严格按方案施工。 5.处理完成后,由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据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可通过。 此外要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预防机制,加强施工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把控材料质量,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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