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均可构成本罪。同时,单位亦可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而仍故意予以生产、销售,但不包括直接故意。行为人对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若行为人直接追求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的发生,显然将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本罪中的“明知”既包括已经知道,也包括应当知道,若应当知道而仍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应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即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食品是人们最常用的生活必需品,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与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国家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和经营符合卫生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详细规定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卫生标准。一切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行为,都是对国家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违犯,同时也不同程度地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其中,“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原料和成品,以及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食品卫生标准”是指食品卫生法对生产、经营食品的总体要求和生产、销售某一类食品所必须达到的卫生指标,一般指食品中含菌类、杂质或污染物质的最高容许量。专供婴幼儿食用的主、辅食品,还必须符合特定的营养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或者批准颁发。地方卫生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或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在产品质量标准中列入卫生指标。凡是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是合格产品,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有可能构成本罪。根据《食品卫生法》第9条规定,下列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杂、使假、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残留的农药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是危险犯。凡是生产、销售了上述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违反了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即可构成本罪。这就是说,本罪为结果犯,即要以严重后果为构成要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即使生产、销售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也不构成本罪、但不排除可以构成他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造成了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的结果。其中,食物中毒,是指细菌性、化学性、真菌性和有毒动植物等所引的暴发性中毒,常常表现为头晕、呕吐、恶心等;严重食物中毒,则是指造成相当数量的人中毒或因中毒而致人发生了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至于食源性疾患,是指以食物为感染源而导致的疾病,即因食用不卫生的食品而导致的疾病,如肝炎、肠炎、疟疾甚至鼠疫等。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如不能构成其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则应依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量刑。如果构成其罪,即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销售金额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属于法条竞合,应根据该条规定的“重法优于轻法”的处罚原则,择取处刑较重的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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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24:00

我家孩子因在学校与另一个学生互喊外号被那个孩子打了怎么解决?

最近回复:

首先,保持冷静,不要冲动。可以与对方家长沟通,看是否能够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学校反映情况,请求学校介入处理。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证人证言等,必要时可以报警处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4 15:15:48

小孩在学校不小心被其他小孩撞到手摔断了

最近回复:

要看有无伤残等级,没有的话大致也就医疗费了

2026-06-04 12:37:05

在上学期间我并没有撞到别人,但是他强迫拉着我领子,我还是。让我跟他道歉,把我都快提起来了,这算不算校园霸凌

最近回复:

依据你的叙述,此种情况下可以报警处理,至于是否构成校园霸凌,需根据警方核实的情况而定

2026-06-04 02:21:58

学生在学校义外受伤右尺桡骨骨析怎么赔偿

最近回复:

具体沟通一下 什么状况呢

2026-06-04 00:11:32

你好,幼儿园老师打学生怎么处理

最近回复:

你好,如果你有相关证据证明老师打孩子的行为,可以向该幼儿园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反馈或向相关教育局部门反映,如果学生伤情严重,可以要求幼儿园机构和老师承担赔偿责任

2026-06-03 23:19:15

我被人家猥亵 对方被拘留五天 但是派出所说对方年纪超过了70岁,不关,但是我可以要精神损失费,我这种情况能要到多少?

最近回复:

遭受猥亵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受害者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司法实践来确定,包括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受害者所受的精神损害程度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22:41:21

我想问一下,小孩子被打了,是轻伤,都是未成年,他这种会不会记过

最近回复:

学校层面 如果涉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且在学校就读,学校一般会依据校规校纪对打人者进行处理。记过是学校常见的纪律处分措施之一,对于这种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他人致轻伤的行为,学校通常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记过是有可能的。 学校会综合考虑事件的起因、打人者平时的表现、是否有认错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具体的处分等级。比如,若打人者平时表现良好,此次是因一时冲动且事后积极认错、配合处理,学校可能给予相对较轻的记过处分;若打人者平时就常有违纪行为,此次又拒不认错,学校可能给予较重的记过甚至更严厉的处分。 法律层面 刑事责任: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打人者达到相应刑事责任年龄,即使被认定为轻伤,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不过处罚时会考虑其未成年人身份从轻或减轻。这种情况下,刑事处罚记录和学校的记过处分不是同一概念,但

2026-06-03 22:15:56

老师打了学生。学生没有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最近回复:

老师打学生是违法行为,即使学生没有受伤,老师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学校应当对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纪律处分。其次,老师应向学生及家长道歉。如果需要,可以协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协商不成,学生或家长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事实和证据来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16:29:55

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和别的孩子玩耍时,关门了,后面的孩子碰到了受伤了,谁的责任

最近回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如果受伤孩子的伤害是由其他学生的行为造成的,那么实施行为的学生及其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和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03 14:16:19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用凳子打没打到,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虽然孩子没有被打到,但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对孩子的威胁和恐吓,属于校园暴力的一种。首先,建议家长及时与学校沟通,要求学校对打人的同学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其他方面,如果打人的同学是未成年人,可以要求其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约束。再次,如果这种行为给孩子造成了心理压力或影响,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帮助。最后,如果学校或监护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情况严重,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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