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侵犯知识产权罪 > 假冒专利罪 > 假冒专利罪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十九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专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其民事责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未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民事制裁,适用民事罚款数额可以参照专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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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04:33:37

拆除水利设施将会受到什么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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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水利设施,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行为。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要求限期补救,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会提升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2)拆除行为若致使水利设施损坏,进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拆除者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若该拆除行为构成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拆除水利设施要按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获批后才可进行。 提醒:擅自拆除水利设施风险极大,涉及行政、民事甚至刑事多方面责任。不同拆除情况对应法律后果不同,建议提前咨询了解。

2026-05-06 23:31:56

60年代生产队分的晒谷场,后来种菜种果树,至今还有果树,现在祖业人要抢回,我们该怎么做

最近回复:

60 年代生产队分给你们的晒谷场,你们一直用到现在(种菜、果树),使用权依法属于你们;对方以 “祖业” 为由来抢,法律上站不住脚,你们可以依法守住。

2026-05-03 11:03:52

修公路遇到麻烦了,有人拿出自留地证不让过,还有房产证,但是他房子倒塌二十年了,并且在其他地方其他队修了房子,在其他队拥有土地,那这个房子和自留地还有效吗?

最近回复: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首先,自留地证和房产证是土地和房屋权利的重要凭证,但权利的行使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房子已经倒塌二十年,且当事人在其他地方有房屋和土地,那么原房屋和自留地的使用情况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其他方面,需要考虑土地的性质、用途以及是否符合规划等因素。再次,如果修公路是符合公共利益的项目,且经过合法程序,那么在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可以依法推进。最后,建议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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