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市场秩序罪 > 虚假广告罪 > 虚假广告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正当的交易活动和竞争活动。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商品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的正当活动是受法律保护的。《广告法》第5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广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告作为传播信息、指导消费、促进销售的工具,作为商品生产者与销售者联系消费者的纽带,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然而随着广告业突飞猛进的发展,虚假广告却纷纷粉墨登场,严重干扰了国家对广告的管理秩序,侵犯其他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实施了情节严重的虚假广告行为。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即广告管理法规)的行为。广告管理法规主要指:国务院于1987年10月26日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1988年1月9日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1993年9月2 日人大常委会通过、同年12月1日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1994年10月27日通过、1995年2月有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没有触犯广告管理法规或者触犯广告管理法规,但行为情节尚不属严重,其行为则不构成本罪。

虚假广告罪的行为往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所谓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是指所利用的广告中具有虚假的不真实的内容,对商品的性能、质量、用途、价格、有效期限、产地、生产者、售后服务、附带赠品的允诺等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作不符合事实真相的宣传,以假充真,以无冒有。具体如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技术达不到广告所宣传的质量、技术标准,以假充真,以劣冒优;不具有广告所宣传的功能,如讲有保健功能,实际没有,讲能治病却不能治病等;购买品或支付服务报酬与所宣传的价格、报酬不符,说价廉物美,实质价格高昂;故意夸大产品或服务的影响,如产品本只在省内销却说已享誉全球,产品本卖不出去严重滞销,却说供不应求,深得消费者喜爱等;伪造宣传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等内容所凭借的他人言论、证据如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调查结果、获奖证明等;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不存在;等等。就行为方式而言,也是多种多样,如广告主伪造有关文件,虚假广告内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没有效力的能够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唆使广告经营者作虚假设计、制作,指使广告发布者作虚假发布或以高价发插刊广告等。广告经营者明知他人要求制作、设计的广告内容虚假仍然制作、设计,或不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违反有关规定,不认真核实内容的真实性或明知内容虚假仍决意发布。既可以通过电影、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向社会广为散布,让不特定公众知悉其内容;也可以采取树立广告牌、横桂广告横幅,树立广告立体图案,书写广告语,散布广告传单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只要能使不特定的多人知道其所宣传的内容,不论其形式如何,都可以本罪的发布广告行为论处。

本罪属情节犯,其不仅要求具有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虚假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而且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为多人实施虚假广告行为的;虚假广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致使多人受骗上当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相信广告宣传的内容而接受所宣传的商品、服务,致使生产、经营、生活等造成严重损失或受阻的;导致人身身亡的严重后果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谓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已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主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罪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过失。从广告主方面看,明知自己的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从而积极实施了这种行为,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用户和消费者,以达到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的目的。从广告经营者看,构成虚假广告罪,既可以是直接故意,又可以是间接故意。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企业假广告,这里在明知的情况下所实施的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严重的行为则构成直接故意犯罪。在应知的情况下实施的代埋、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行为则可能构成间接故意犯罪,因为所谓应知和明知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推理当事人的应当知道,即根据当事人已知的某些事由推出应当知道的结论。在此情况下当事人的心理态度一般是放任,而不是希望,所以属间接故意犯罪。从广告发布者看,构成虚假广告罪,也是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依《广告法》第7条之规定,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其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在不查验有关证明文件等情况下发布虚假广告,为间接故意,广告发布者亦有在直接故意的心态的支配下发布虚假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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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01:45:14

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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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详细说明你的问题,这里给你解答

2026-01-30 18:01:34

使用国外的AI视频软件生成的视频可以在国内发布吗?可以商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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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2026-01-29 10:00:06

购买侵权软件后转卖是否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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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侵权软件后转卖构成侵权,这严重侵害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人拥有复制、发行等权利,转卖侵权软件属于未经许可的复制发行行为,侵犯了发行权。 2.此类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民事方面,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若损害公共利益,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还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3.为避免此类侵权行为,消费者应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软件。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加大对侵权软件销售的打击力度。软件著作权人也需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2026-01-28 15:44:01

公司员工因用盗版软件被起诉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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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员工因使用盗版软件被起诉时,应多方面应对以降低损失和风险。 1.收集证据明确情况:收集员工使用盗版软件的证据,确定使用情况及是否为个人行为。若为个人擅自使用,公司要证明已尽合理管理义务,像制定正版软件使用制度,避免承担连带责任。 2.积极沟通协商:与原告积极沟通,了解诉求和赔偿要求。若构成侵权,可协商和解,达成赔偿协议或获取软件合法授权。 3.准备应诉:协商不成则积极准备应诉,委托律师代理。在诉讼中依据证据和法律抗辩,争取减轻或免除责任。 4.加强管理:公司要加强软件管理,确保后续使用正版软件,防止类似纠纷再次出现。

2026-01-25 02:46:45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时证据要如何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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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软件著作权权属证据是基础,软件源程序、文档以及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能有力证明对软件的合法著作权,为后续维权提供权利依据。 (2)侵权事实证据的收集方式多样。公证取证可确保侵权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下载、安装、使用过程进行固定。对比材料能直观体现两款软件的相似性,而销售、宣传的合同、发票、网页截图等可明确侵权软件的传播和获利情况。 (3)赔偿证据关乎权益受损的补偿。自身损失的财务报表和侵权方获利的销售数据等,能帮助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复杂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4 17:21:29

法院对软件侵权立案的标准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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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对软件侵权立案有严格标准。原告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像软件著作权人等相关权利人;要有明确被告,能确定侵权方身份;需有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明确要求被告承担的责任并阐述依据;案件要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还需初步证明软件著作权归属以及被告存在侵权行为。 2.解决措施和建议:权利人平时要注重保存软件著作权相关证据,如开发文档、代码版本记录等。发现侵权行为后,及时收集被告侵权的证据,如复制传播的软件副本等。在准备诉讼时,清晰明确地列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确保符合立案标准。

2026-01-15 20:27:26

判定软件侵权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判定软件侵权时,接触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被告若通过下载、合作等途径获取原告软件,就满足了接触条件,这为侵权可能奠定了基础。 (2)实质性相似是判定软件侵权的核心。从代码看,大量相同或相似代码段可作为侵权证据;非代码部分,像软件整体架构、处理流程、用户界面布局等实质相似,也可能被认定侵权。 (3)合理使用情况需排除。为学习、研究等目的少量使用软件,不构成侵权。 (4)实践中常借助专业技术鉴定确定代码相似度等问题。若原告证明被告接触且软件实质相似,而被告无法证明软件合法来源,就可能被判定侵权。 提醒: 软件开发过程中要确保代码等来源合法,避免侵权风险。遇到软件侵权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4 11:04:51

侵害软件著作权纠纷立案条件是什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原告需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原告应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原告是软件著作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例如软件的开发者、著作权受让人等。 (2)需有明确的被告。起诉时需清楚指出侵权主体的身份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地等,确保法院能够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 (3)需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应明确,比如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赔偿数额需有合理依据;事实理由要详细阐述侵权行为的发生过程,包括侵权软件的获取方式、使用场景等。 (4)案件需符合管辖规定。侵害软件著作权纠纷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同时需符合地域管辖要求,比如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5)起诉时需提交相关证据。应向法院提交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据,比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以及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比如侵权软件与权利人软件的对比材料、侵权行为的记录等。 提醒: 立案时需确保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且能够有效证明主张,若证据不足可能影响案件受理或审理结果,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认证据是否充分。

2026-01-14 04:00:48

侵犯软件著作权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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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优先按照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通常包括权利人软件销售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软件正常销售单价的金额,或者权利人本应获得的软件许可使用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2)若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赔偿数额可按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违法所得一般指侵权人通过销售、许可使用侵权软件等方式获得的收入,扣除合理的成本支出后的余额,但不包括侵权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非法成本。 (3)当权利人实际损失与侵权人违法所得均无法确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软件的类型(如专业软件或通用软件)、侵权行为的性质(如复制发行或改编使用)、侵权情节(如侵权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是否故意侵权等)等因素酌定具体数额。 (4)无论采用上述哪种赔偿计算方式,赔偿数额均应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例如为调查侵权行为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 提醒: 权利人应注意留存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的相关证据,如软件销售记录、许可合同、侵权产品销售数据等;同时保留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票据,以便在索赔时提供有力支持;若无法提供上述证据,需准备软件类型、侵权情节等相关材料辅助法院酌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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