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侵犯财产罪 > 敲诈勒索罪 > 敲诈勒索罪认定

(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恐吓、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但是当场实现的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三)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员、海关缉查人员、工商管理人员以及税务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敲诈他人钱财,似乎与招摇撞骗罪相同,实则构成敲诈勒索罪。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是:

1、行为特征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诈勒索行为虽然也可能含有欺骗的成分,但却以威胁或要挟为特征。

2、造成被害人交出财物的心理状态不同。在招摇撞骗罪中,被害人在受骗后,“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行为则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出于无奈,被迫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财产性利益。

3、获取利益的范围不同。招摇撞骗罪所获取利益范围比较广泛,既包括财物或财产性利益,又包括非财产性利益,如骗取某种职称或职务,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等;敲诈勒索罪所获取的仅限于财物。

4、侵犯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社会管理秩序;敲诈勒索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四)本罪和诈骗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

在犯罪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或其他权益;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在犯罪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地”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即并非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换言之,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以是否有“借口”,或者“借口”是否真实为要件。例如,甲给乙的父亲写信,谎称乙打他的事实,具有欺骗性,但是,他并不是靠欺骗方法蒙蔽乙的家长,使其自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而是靠杀乙相威胁,企图迫使乙的家长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应定敲诈勒索罪。一般情况下,编造虚假的“恶害”威胁被害人是,如果行为人自己冒充“恶害”发出方,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如果行为人冒充麻烦解决者,以解决麻烦为由骗取钱财的,则成立诈骗罪。行为同时具有欺骗和恐吓性质,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产生恐惧心理,二者同时起作用,则成立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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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3:10:54

您好我想问一下买二手房交了一万定金,签了定金买卖合同,让三日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我们没有签,中介也没催我们,这种情况定金要不回,中介费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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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在三日内签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大概率要不回。至于中介费能否退,得看中介服务合同约定和中介实际服务情况。若中介没完成主要服务,比如没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那可要求退中介费;若已提供部分必要服务,可能只能退部分。建议先和中介协商,说明没签合同情况,争取协商退款。

2026-02-05 00:27:32

我的合同15号到期今天让我续签的合同工作地点不明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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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作地点不明确可能影响你的权益。你可和单位沟通,要求明确工作地点再签合同。若单位拒绝,你要考虑自身接受程度。若不能接受,到期不续签,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若能接受,可先签,但最好让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工作地点。

2026-02-04 21:59:24

帮忙看看劳动合同是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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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京师律所的杨律师,有需要法律咨询或者帮助的可以沟通

2026-02-04 18:11:22

想了解,收条和收据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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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和收据本质相似,都是收到款项或财物的凭证。收条更强调接收这一行为,用途广泛,不局限于金钱往来;收据多用于经济交易,证明收到钱或物,有更规范格式。使用时,若只是简单确认收到东西,写收条就行;涉及经济交易,最好用规范收据,明确金额、用途、双方信息等,避免纠纷。

2026-02-04 10:09:00

单位给职工补贴一万元(口头)。职工交了绝大部分购房款。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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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说说具体情况吧

2026-02-03 19:12:36

你好,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押金需要写进新签的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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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建议把押金写进新合同。因为押金是保障房东权益、约束租客行为的一种方式,写进新合同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若合同未提及,可能出现对押金归属、退还条件等方面的争议。解决方案就是在新合同里清晰写明押金金额、退还条件、退还时间等关键内容,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2026-02-03 18:59:21

交付定金后不想买房了能退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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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导致不想购房的呢?

2026-02-03 16:28:28

我租车租了三个月还有一个月租金没付但是合同签的是十二个月我欠了两年没给现在让我把另外的九个月租金付了怎么办

最近回复:

合同签的十二个月但你只租了三个月,对于另外九个月没实际使用,不一定得全付。首先看合同有无提前解约条款,若有按条款处理。若没有,可与对方协商,说明实际使用情况,争取少付或不付九个月租金。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你可举证未使用九个月的事实,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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