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以森林法为代表,包括其他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及地方森林保护法规。

国家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同时,国家还保护依法一切利用和经营管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义务。禁止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对于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必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来伐证。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集。对于未申请采伐证或虽申请未获批准,或者未按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方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都严重侵犯了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破坏了自然环境。

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不是指所有的珍贵野生植物。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第10条规定:“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该条例附录所载《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共罗列了一类保护植物8种;二类保护植物143种;三类保护植物222种。其中之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皆属本罪对象。1992年10月林业部发布了《关于保护珍贵树种的通知》并重新修订了《国家珍贵树种名录》,将珍贵树种分为二级,一级37种;二级95种。凡载入林业部1992年颁布的《国家珍贵树种名录》,以及《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附件《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名录》所列的树木皆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未列入这两个名录的树木,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行为人非法采伐、毁坏的亦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行为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违反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法规中有关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规定。《森林法》第23条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第24条规定:“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不同自然地带的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的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对自然保护区以外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认真保护;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第4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法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违反森林法规定,致使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除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外,按本细则第22条的规定从重处罚。”《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6条规定:“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时,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行为,则可构成本罪。

行为的表现形式为非法采伐和毁坏。所谓“非法采伐”,是指违反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允许擅自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所谓“毁坏”,是指毁灭和损坏,亦即使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的行为,如造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数量减少、濒于灭绝或者已经绝种等。这两种行为方式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兼并实施,只有行为中任意一种的,即可构成本罪。毁坏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果行为人采用放火、爆炸等方法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由于已危害到不特定公私财产的安全,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具体犯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关于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何为目的,在所不问。非法采伐、毁坏珍贯树木,有的是以营利为目的,有的仅仅是为了搭建住宅而用,有的是为了采集标本科学研究而用,但无论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予以采伐、毁坏的,主观上即存有故意。至于不知道树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采伐、毁坏的,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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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8:16:58

A个人与公司签合同合作,B收款 发票如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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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A个人与公司签合同合作,B收款开发票得看B身份。若B是个人,可去税务代开普通发票,提供合同等证明业务真实性材料。若B是企业,自行开具对应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开普票或专票,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开专票或普票,开票要确保信息准确、与合同一致。

2026-02-03 23:06:13

一家物业公司的电梯当时是我们公司维保的,后来电梯钢丝绳断了物业没有让我们公司报价更换,而是让我自己私人报价更换,当时并没有签署任何合同,只签署了每台电梯更换钢丝绳价格报告,总共五台电梯25根钢丝绳而我只更换了20条,更换前项目还是我们公司在维保,更换完成使用半年后与我们公司终止了合作让别的公司进行维保,半年后他们发现我没有进行全部更换想要起诉我或者我们公司,他们能起诉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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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对方若起诉你或公司,可能会主张你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全部更换工作,构成违约。以下是你可以考虑的应对要点: 收集证据 合同约定 :仔细查看与对方签订的合作合同,确认合同中对于更换工作的具体要求、范围、标准等条款。比如,合同是否明确列出了需要更换的具体设备、部件的名称、数量和规格等。如果合同约定不清晰,这可能对你方有利。 沟通记录 :查找与对方在合作期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邮件、腾讯、短信等。这些记录可能包含了双方对于更换工作的讨论、确认或变更的信息。例如,是否有对方同意部分更换或调整更换方案的内容。 工作记录 :整理你方在更换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如施工日志、照片、视频等。这些记录可以证明你方实际完成的工作情况,以及是否按照合理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操作。 验收文件 :如果在更换工作完成后有进行验收,获取验收文件。验收文件通常会记录当时对方对工作成果的认可情况。如果对方在验收时未提出异议,现在又以未全部更换为由起诉,你方可以以此作为反驳的依据。 分析责任 是否构成违约 :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判断你方是否确实存在未全部更换的情况,以及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违约。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而你方确实未按照约定完成全部更换,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约。但如果存在一些合理的原因导致部分未更换,比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对方提供的条件不满足等,你方可以主张减免责任。 对方是否有过错 :审查对方在整个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例如,对方是否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是否在工作过程中进行了不合理的干预等。如果对方有过错,可能会减轻你方的责任。 应对诉讼 积极协商 :在对方正式起诉之前,尝试与对方进行积极的协商。向对方解释你方的立场和实际情况,争取通过协商达成解决方案,避免进入诉讼程序。例如,可以提出对未更换部分进行补充更换或给予一定的补偿等方案。 委托律师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你方进行有效的辩护。 准备答辩 :如果对方已经起诉,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提交答辩状。在答辩状中,详细阐述你方的观点和理由,反驳对方的主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参加庭审 :按时参加庭审,遵守庭审纪律。在庭审过程中,配合律师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维护你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 :如果法院认定你方构成违约,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可能包括继续履行(即对未更换部分进行补充更换)、赔偿损失(如赔偿对方因未全部更换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声誉影响 :诉讼可能会对你公司的声誉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处理过程中,要尽量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态度,减少负面影响。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收集证据,分析责任,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对方式。

2026-02-03 18:12:31

受托支付在何种情况下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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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托支付的合法性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分析。简单来说,受托支付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是合法的:第一,基于真实合法的委托关系。比如朋友委托你代为支付房租、家人委托你帮忙还贷款等,这种日常生活中的委托支付行为,只要双方有真实合意,金额用途合法,就是有效的。第二,在商业活动中,有书面委托协议且资金用途明确的情况。比如企业委托第三方支付货款,但必须确保资金流向与合同约定一致,不能挪作他用。需要注意的风险点:1)不能涉及洗钱或非法集资;2)不能虚构交易背景;3)大额资金往来要有完整的委托手续。如果只是口头约定,事后容易产生纠纷。建议如果涉及大额资金受托支付,最好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保留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如果对方要求你代为收取来路不明的资金,一定要谨慎对待。

2026-02-02 13:48:42

员工合同。跟敬业合同需要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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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律师帮助随时随地联系我?我看到了什么时候回来了吗尽量帮助你说我是说了不能去吗好的好的呢吧我没去吗你说啥子嘛也行呀呀呵呵呵哒我就说说而已经有了你没看?_?联系我

2026-02-02 12:20:25

我想问一下,二轮土地承包的合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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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规定了承包土地的位置、面积、期限等内容。若遇到合同问题,比如对方违约,可先协商解决,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1 09:54:08

查询工作合同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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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查工作合同真伪,先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理,有无明显漏洞或不合理规定。再看双方签章,签章要清晰、完整,可与对方留存的印鉴对比。还能结合实际履行情况判断,比如单位是否按合同发工资、提供岗位等。若有疑问,可找熟悉合同事务的人帮忙分析。

2026-01-30 13:47:11

融资租赁 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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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方便电话联系嘛

2026-01-30 12:31:53

购房缴纳定金,但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显侵害买方权益条款,买方无法接受,要求卖方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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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理解您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合同条款确实存在显失公平或侵害买方权益的情况,买方有权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具体到您的情况,建议先仔细审查合同条款,重点看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明显加重买方责任或免除卖方主要义务的条款;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3)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确实存在这些问题,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实际操作中,建议您:1)先与卖方协商,说明条款不合理之处,争取友好解决;2)保留好定金支付凭证和合同文本;3)如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书面形式正式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只是部分条款不合理,可能不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建议您将具体合同条款发给我看看,我可以帮您分析这些条款的法律效力。

2026-01-30 09:51:04

您好我有这么一个情况有个客户从我这预定的狗 不满意要求换 我也答应换了 但是途中期间狗细小死亡了 要求退还款项 我没那么多暂时 他说一次不给打过去就告我诈骗

最近回复:

这不算诈骗,你答应换狗说明有解决问题的意愿,狗死亡属意外。你可和客户坦诚沟通,说明资金情况,协商分期退款,制定还款计划并按计划执行。若客户坚持告你诈骗,不用太担心,保留好答应换狗等能证明你无诈骗故意的证据,积极应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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