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走私罪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走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寄递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罪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对代购者以贩卖毒品罪立案追诉。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注射的毒品,毒品数量达到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和代购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追诉。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相关毒品犯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运输”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寄递、托运、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本条规定的“制造”是指非法利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或者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或者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为目的,用混合等物理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为了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欺骗购买者,或者为了增重,对毒品掺杂使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质,不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

为了制造毒品而采用生产、加工、提炼等方法非法制造易制毒化学品的,以制造毒品罪(预备)立案追诉。购进制造毒品的设备和原材料,开始着手制造毒品,尚未制造出毒品或者半成品的,以制造毒品罪(未遂)立案追诉。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加工、提炼、提供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等制毒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邮局和其他检查站点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二)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三)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丢弃携带物品或者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在其携带、藏匿或者丢弃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四)体内或者贴身隐秘处藏匿毒品的;

(五)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寄递、收取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

(六)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

(七)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物品,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从中查获毒品的;

(八)行程路线故意绕开检查站点,在其携带、运输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九)以虚假身份、地址或者其他虚假方式办理托运、寄递手续,在托运、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

(十)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制造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是制造毒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购置了专门用于制造毒品的设备、工具、制毒物品或者配制方案的;

(二)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制造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三)在偏远、隐蔽场所制造,或者采取对制造设备进行伪装等方式制造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四)制造人员在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抗拒检查等行为,在现场查获制造出的物品,经检验是毒品的;

(五)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适用罪名,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对同一宗毒品可能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但相应证据只能认定其中一种或者几种行为,认定其他行为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只按照依法能够认定的行为的性质适用罪名。对不同宗毒品分别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的,应对不同行为并列适用罪名,累计计算毒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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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08:16:40

无证厂房被拆能不能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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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法建设但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证的厂房,可获得补偿。由于过去建房管理规范存在不足,不能单纯以无证件就认定为违建,此类厂房应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涵盖房屋价值、搬迁安置等方面。 (2)违建厂房一般不能获得补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审批手续而建设的厂房属于违建,通常无法得到补偿。但如果行政机关在拆除时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形,致使厂房内物品等财产损失,当事人可就这部分损失要求赔偿。 (3)在实践中,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是否给予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范围。 提醒:遇到无证厂房被拆问题,因实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明确自身权益。

2026-06-02 04:25:42

厂房过户征地补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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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厂房过户征地补偿无统一标准,主要包含土地使用权补偿,其根据土地性质和剩余使用年限等确定;厂房重置成新价,是厂房重置建造费用扣除折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厂房经营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计算;搬迁费用补偿,包含设备搬运、安装调试等费用。 (2)当地政府会结合经济水平、土地状况等制定具体补偿方案并公示,制定时会考虑土地用途、区位等因素。 (3)遇到征地,需留存厂房状况等证据,可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补偿标准和方案。若对补偿不满,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提醒: 征地补偿情况复杂,不同厂房实际情况对应补偿方案有差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6-01 06:02:05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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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不统一,由各地自行制定。 2.常见计算方式有: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一定比例,如5%-10%;按停产停业期限,结合上年度月均利润与具体月数;按房屋面积,每平给予固定金额。 3.补偿会考虑经营效益、规模等因素。 4.确定补偿可参考当地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可协商、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

2026-05-31 01:33:27

厂房动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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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厂房动迁赔偿虽无统一标准,但主要包含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偿和设备补偿等方面。房屋价值补偿会综合考虑厂房的结构、面积、区位等因素进行评估。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结合厂房被征收前的效益以及停产停业期限来计算。搬迁补偿包括设备搬迁与安装费用等。对于不可搬迁设备,则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3)动迁方会制定详细补偿方案并公告,被征收人可在公告期内查看。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先与征收方协商,协商无果时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被征收人要及时关注补偿方案公告,协商时注意保留证据。不同厂房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5-25 19:10:32

土地和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土地股权证应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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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地土地局、房管局、派出所、乡政府核实;

2026-05-25 07:24:39

没有产权证的厂房拆迁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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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建设但无产权厂房:准备建设审批文件、用地证明等材料,证明厂房合法性,争取获得与有证厂房相当补偿,补偿包括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 (二)违法建筑厂房:虽按规定无补偿,但部分地方对主动或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会给予适当搬迁补助。 (三)对补偿有异议:先与拆迁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拆迁全程: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026-05-20 09:26:47

2014年临哈高速征地养老保险个人一些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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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先收集好征地相关的文件和养老保险未落实的证据,然后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负责征地工作的机构去反映情况,要求他们按照政策来落实养老保险。如果沟通协调后还是没有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0 05:30:19

企业被拆迁怎么补偿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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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价值补偿:按厂房面积、结构等,经专业评估定金额。 2.设备搬迁安置补偿:可移动设备的运输、调试费,不可搬迁设备的重置价。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企业前三年平均利润、停产期限等算,补经营中断损失。 4.搬迁补偿费用:如搬迁费、安置费,按实际费用算。 5.拆迁奖励补偿:部分地区为鼓励配合拆迁而设。 企业要收集资料谈判,不满补偿可复议或诉讼。

2026-05-07 15:02:32

你好,老家有块地兄弟想独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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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应当平等保护。如果兄弟之间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在处理此类家庭纠纷时,建议保持冷静,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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