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社保纠纷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哪些证据必须保留

劳动纠纷哪些证据必须保留

时间:2025.05.17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1146人
律师解析:
劳动纠纷中的下列证据必须保留:
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能证明双方主体资格的证据,例如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及其他能用来支持本人的主张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谭腾律师

重庆志腾律师事务所

一切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