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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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可被视为书面形式,但婚姻、收养、继承等涉及人身关系及水电煤气供应、部分刑事案件等特定情形除外。尽管如此,电子劳动合同尚未在法律上被明确禁止。

公司发送电子版劳动合同但未签署,可能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若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署合同,公司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支付期限不超过一年且受上限约束。 员工若经公司催告后仍未签约,公司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应尽快完成签约,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电子邮件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途径。劳动者在正式合同期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呈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务关系即成立,解约需经协商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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