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振同律师事务所
熊康,现任律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双学位,先后在大型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执业以来,先后任职近百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代理仲裁、诉讼案件近500件。 专业方向:民商事诉讼(买卖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投资返还纠纷)、婚姻继承、劳动争议、企业法律顾问。 先后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几百起,获得客户高度好评与信赖! 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案情研判、证据分析经验丰富,庭审反应迅速,多年执业经验练就了扎实的辩论功底,勤勉敬业,以客户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坚守公平正义之底线。 部分代表性案件: 【民间借贷类案例】 650万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欠款人已经失信限高,通过律师调查,查询到他隐形财产线索,后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获得部分清偿。 【工程合同纠纷类案例】 1、买卖合同纠纷:标的1650,买方购买机械设备,预付一半货款,后因为生意失败,不想再添置设备,收货时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收货,买方起诉生产厂家要求退款并承担违约金合计1900余万,卖家委托后,代理人随即提起反诉要求买方付款提货,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到400多万资金,后通过质量鉴定,最后买家败诉,法院判决买方付款提货。因买家已经无付款能力,后经执行和解,最后买家不仅未退回款项,也未提走货物,反而还损失400余万。 2、工程玻璃幕墙供应及安装合同纠纷:标的240 余万,客户向项目供应幕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合同中有包安装的内容,合同约定管辖在甲方所在地(上海),项目在武汉,客户委托后,代理人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专属管辖为由,在武汉起诉,最后通过查封建设单位的债权,帮助客户执行回款。 【其它胜诉案例】 1、继承纠纷:爷爷死亡后,未办理继承,父亲又死亡,爷爷生前留有医嘱,但是遗嘱内容表述不清晰,且有部分财产安排属于无权处理,最后孙子与奶奶发生继承纠纷。最后通过律师依法分析,双方达成调解。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违法层层转包,转包人拒不支付工程款,最后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最后获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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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节假日是否能够进行调休的问题,劳动法律制度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依照我国劳动法中的第四十四条规定,要求公司对于那些在特定的法定节假日里需要继续工作的员工,需支付他们相当于基本工资300%以上的薪资福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不可以调休,应当按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的劳动者,雇主需支付300%的工资,即“四薪”,而非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是为庆祝和度假而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休息时间,根据各国和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需求而定。在这些日子里,劳动者应得到不低于正常工资300%的报酬。

节假日加班调休的合法性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至少三倍工资,周六日加班可安排调休或支付不低于两倍工资。调休需符合规定,确保员工权益。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若已支付薪酬,则根据《劳动法律》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无需再安排调休,因为法定节假日不具备调休的可能性。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其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作为薪酬补偿。